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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办学“活” 校务公开“实”         
学校办学“活” 校务公开“实”
作者:晨曦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5-3 14:46:09

近年来,大竹县观音镇中心小学狠抓校务公开制度建设,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,扎实推进校务公开工作,学校办学活力不断增强。

该校在实施校务公开过程中,先后制定了《校务公开实施细则》、《学校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»等,保证了校务公开从组织到实施、从内容到形式、从广度到深度、从实施过程到评价结果,实施规范化,运作程序化,创造性地推行校务公开工作。具体做法是:一是坚持内容公开:(1)公开办学思想、发展规划、改革方案、学校校长的工作报告、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;(2)公开评先、评职、增资、晋级的奖惩办法;(3)公开教育教学水平考核评估细则;(4)公开经费收支和校产管理措施;(5)公开师德师风评估考核结果;(6)公开民主评议校级领导的情况;(7)公开学校教学设备设施添置、更换及校舍维修、基建账目;(8)公开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其它事项。要求公开的内容、项目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,尤其是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普遍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,结合校情予以明确公布。二是坚持程序公开:学校凡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,如学校的年度计划总结、发展计划、财务决算、教职工职称考核、年3%提前晋升工资、评先选优、岗位津贴、师德师风评议等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,形成制度和决议,照章办理。程序的公开,变“暗箱操作”为“阳光工程”,大大增强校务公开的透明度,杜绝人为走过场。三是坚持结果公开:学校在校内醒目的位置设置永久性的校务公开栏,将社会、家长、教师、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如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,对教师的考核、成绩的考评结果等予以公布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通过校务公开的推行,学校领导民主管理意识不断增强,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,教育教学质量稳步上升,极大地树立了学校的良好社会形象,营造了一个教职工操主人心,学校领导尽主人责的教育教学环境。正如一位普通教师所说:“以前我们对校情了解不多,看问题片面,经常抱怨学校各方面的问题太多。现在,我们对学校的校情有了深入的了解,对许多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,也增强了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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